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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榜
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分團業務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本辦法所稱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辦理。
- 依據花蓮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 依據「114年11月17日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以下簡稱教學支援老師)辦理。
- 所需資料:以下資料送件後不予退還,如有需要請逕留存副本。
-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貼至報名表】
- 語言能力認證證書【影本1份】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 認證報名表 【簽章正本1份】
- 教師退休證【影本1份】
- 切結書 【簽章正本1份】
- 處務公告:125833
- 網址:https://news.hlc.edu.tw/index.php?page=department&cate_id=9&id=125833
- 本案聯絡人:吉安國中教務主任黃懷萱|聯絡電話:03-8523136-102|0918-175733|E-mail:shiuan1030@hotmail.com
子計畫2-1 本土語言 (臺客原)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培訓研習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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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選單
距離4月還剩下
第一次學力檢測模擬考
鄉校長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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