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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榜
| 一、 | 依據農業部115年2月4日農授林業字第1152420100號函及森林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辦理。 |
| 二、 | 若於山坡地農地及林地周邊道路進行樹木修剪及除草等相關作業時,請勿隨意堆置及燃燒雜草、枯枝等廢棄物,以免造成火勢延燒。 |
| 三、 | 就國人掃墓之習慣可提前宣導,加強森林火災防災宣導及相關燃料管理措施,若本縣消防單位有進行宣導相關場次惠請通知各相關單位周知。 |
| 四、 | 請本縣警察局協助轉知巡守隊如執行社區巡檢作業時,行經山林地區可加強留意是否有火星、冒煙、違規用火情形,如有發現疑似火災徵象請即時通報森林火災專線(0800-000930)或119。 |
| 五、 | 當代民眾環保與健康意識提升,清明祭祖期間如有「紙錢集中焚燒」或「以米代金」、「大面額紙錢」等方案,請本府民政處及本縣環保局強力宣導,達減燒減紙減碳排且避免山區零星焚燒。 |
| 六、 | 另本縣各國中小學,可就說明七短片及海報部分進行宣導或辦理「森林防火闖關活動」提升學童防火知識、擴散至家庭。 |
| 七、 | 為加強民眾宣導,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所製作之「炎火之鏡」短片及設計防火海報(不生火好森活)放置於網路雲端空間(https://reurl.cc/jm0YEZ),另前揭防火海報圖檔使用,請註明「林業保育署授權使用」字樣,並勿超過授權範圍之利用,亦不得私自有償或無償轉賣、借予、複 製、出租、網路傳輸予第三者,並請遵守著作權法及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授權使用時間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 |
| 八、 | 另農業部林業保育署已建立「林火風險評估系統」( https://ffwi.forest.gov.tw/),可查知未來七日之林火風險狀況,各機關可預為防範森林火災措施及加強高風險區域巡護工作。 |
| 九、 | 刊登宣導字樣為「花蓮縣政府關心您:一點火星可毀千頃 林;防火防災、從你我做起,共守永續家園」,另請將刊登之文字拍照記錄並於115年4月30日前已電子文函復本府。 |
| 十、 | 如有以上森林防火防災相關宣導作為,請協助回報本府知悉,俾利後續滾動式統計及防災推動,至紉公誼。 |
| 十一、 | 隨函檢附115年森林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一份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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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
第2學期開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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