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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榜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9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08207號函辦理。 |
| 二、 | 請學校持續加強「菸害防制法」相關法規宣導,提醒學生避免於社群平臺或網路張貼、分享及展示菸品(含電子煙)、吸菸及使用電子煙行為之圖像、影片或文字內容,並強化媒體識讀、法治觀念教育及正確使用網路行為等,以降低學生受不當網路資訊影響而造成健康危害或違法風險。 |
| 三、 | 為強化校園菸(煙)害防制教育,國健署已委託製作「國小高年級學生菸害防制教學包」、「國中生電子煙防制教學包」及「菸害防制素養─教師版教學手冊」,請融入學校課程教學參考及運用,並運用即時通軟體或社群平台轉發或公告素材連結,向家長及學生宣導「菸害防制法」及電子煙危害。 |
| 四、 | 檢附國健署原函影本、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原函影本及電子煙防制宣導素材清單各1份。https://www.ssps.hlc.edu.tw/uploads/tadnews/file/%E9%9B%BB%E5%AD%90%E8%8F%B8%E9%98%B2%E5%88%B6%E5%AE%A3%E5%B0%8E%E7%B4%A0%E6%9D%90%E6%B8%85%E5%96%AE.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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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選單
距離3月還剩下
農曆春節
第2學期開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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