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為促進公民參與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經濟部能源署訂有公有建物辦理公民參與設置太陽光電案投標須知及設備租賃契約書(範本),並載明回饋金計算方式,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得於符合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規定下,依前述範本提供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3年1月29日台財產署公字第11335001120號函辦理。 |
二、 | 旨述範本可於經濟部能源署官方網站(便民服務/宣導與推廣/為民服務)及太陽光電單一服務窗口網站(最新消息/政策法規)下載。 |